上期发〔2024〕341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》(上期所公告〔2023〕127号),现对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2024年9月30日(星期一)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。
2024年10月1日(星期二)至2024年10月7日(星期一)休市。
2024年10月8日(星期二)08:55-09:00所有期货、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,当晚恢复夜盘交易。
二、自2024年9月27日(星期五)收盘结算时起,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:
铜、铝、锌、铅、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%,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%,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%;
、热轧卷板、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%,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%,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%;
、石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%,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%,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%;
天然、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%,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%,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%。
如遇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情况,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。
三、2024年10月8日(星期二)交易后,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,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:
铜、铝、锌、铅、氧化铝、螺纹钢、热轧卷板、不锈钢、天然橡胶、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;
燃料油、石油沥青、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%,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%,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%。
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,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期货交易所
2024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