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与“右美沙芬”滥用有关,法院建议加强监管获回应

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与“右美沙芬”滥用有关,法院建议加强监管获回应

admin 2024-08-27 深圳软文合集 184 次浏览 0个评论

近日,长沙岳麓区法院发布消息称,该院就“右美沙芬”药品监管问题发出司法建议获积极回应。

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,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发现小部分未成年被告人存在“右美沙芬”药品滥用情况,且该情况与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关联。如在2023年3月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抢劫案件中,未成年被告人袁某当庭陈述:“我知道我对不起被害人。但是,我当时磕了药(“右美沙芬”),精神比较刺激。”

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与“右美沙芬”滥用有关,法院建议加强监管获回应

对此,为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,守护未成年人用药安全,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岳麓法院从“严格落实药品销售制度、加强网络经营流通监管、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”等三个方面,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,提出:

建立健全按需销售体系,落实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,明确医师用药指导和安全提示义务,尤其要加强未成年人用药监管;

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严把寄递渠道收寄验视关口,坚决斩断“互联网+物流寄递”非法销售链;

重视信息沟通、执法联动机制建设,常态进行安全风险测评,广泛开展“合理用药知识”及“药物不良反应”知识宣传。

上述司法建议发出以后,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,及时会议研究并积极复函,表示:

将不断加强对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,对风险较高、管控较严的药品实行重点排查,督促经营单位规范药品购进、处方审核等工作;

进一步强化政策宣贯工作,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线上线下一致原则,确保网络销售依法依规,明令严禁通过任何网络形式零售“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”;

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,严格执法处罚,屡教不改且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吊销药品许可证、处罚到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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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官方公开消息,右美沙芬是一种常见镇咳药,主要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发挥镇咳作用。今年4月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,将右美沙芬等药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,7月1日起施行。

8月23日,新华每日电讯发布报道,记者调研发现,新规落地以来,虽然线下药店无法再轻易购买右美沙芬单方药,但线上私自售卖仍在继续,还出现一些替代品;一些青少年滥用右美沙芬的情况不时发生。

江苏省无锡市儿童医院医师刘靖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,右美沙芬长期滥用会导致成瘾,大量服用会导致高度兴奋、幻视幻听、意识丧失甚至死亡。

澎湃新闻梳理发现,2021年12月,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,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。2022年底施行的《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(第一版)》明确,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禁止通过网络零售。2023年2月,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》指出,我国有的地方出现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等药品的滥用问题,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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